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科技成果产出能力,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部)按照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并按要求申报。本次奖励成果的时间区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获得成果的时间为准。
2.请获得成果的相关教师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学院(部)核查。
3.请各学院(部)对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并填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教师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7-81731893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