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项目组:
为加强和完善我校校级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我校科学研究成果的水平和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学研究立项项目开题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2019年立项的校级科学研究项目。
二、开题流程
(一)各项目组认真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1),并提交所在单位。
(二)项目所在单位对项目研究的具体目标、拟解决的具体问题、研究思路、内容及安排等方面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认真审核。
(三)项目所在单位组织专家组召开开题报告会,专家组成员人数3-5人,专家组组长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主持人按照开题报告内容作PPT汇报及答辩,汇报时间为8分钟。专家组审阅开题报告,提问质疑并给出评议结论。
(四)开题报告会结束后,通过开题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需重新开题。
三、要求
(一)开题报告要重点反映研究思路、研究方案和后续研究计划,预期目标及研究创新点等,明确研究内容、研究安排、课题组成员的具体分工等。
(二)各项目组在撰写开题报告时,以申请书为基础,认真思考,按照开题报告内容要求填写,避免空话套话,不得照搬立项申报书的内容。
(三)开题工作有助于各项目组理清研究思路,进一步完善研究设计,对整个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督促并指导开题工作,不流于形式。
(四)开题通过的项目将拨付50%的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50%。未通过的项目,研究经费暂不拨付。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需于2019年10月28日前完成项目开题工作,并提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会召开时间报科技处。
开题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0月30日17:00前,将本单位开题情况的书面材料及开题通过的开题报告一式3份交科技处备案。
联系人:李 倩
联系电话:027-81731893
附件: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开题报告书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