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武设院〔2021〕98号),为做好202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校级科研平台专项(简称平台专项,下同)两大类。
一般项目(含思政专项):不发布项目指南,主要面向各学科专业前沿问题和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突出应用性和对策性研究,由申报人自行选题申报。
平台专项:乡村振兴研究院(含各学院相应的研究中心)、文化产业研究中心项目不发布项目指南,主要面向乡村振兴的对策性问题和文化产业的热点问题,以效益产出为导向,以前期成果为基础,开展应用性研究,由申报人自行选题申报;创新设计研究院项目依据指南(见附件1)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均须是我校在职教职员工且每人只能申报1项(含一般项目或平台专项,下同),作为项目参与人不超过2项;
2.申报者须明确注明项目类别(一般项目或平台专项);
3.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目标性和可行性,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可完成性;
4.项目必须具备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基本研究条件,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5.有在研项目(含校级及以上纵向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
6.本年度校级项目(除创新设计研究院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其中:成龙影视传媒学院、环境设计学院、公共艺术学院限报4项,商学院限报3项,时尚设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亚心护理学院、食品与生物科技学院、公共基础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限报2项,其他单位限报1项;创新设计研究院项目不限项。
三、经费资助
按照《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资助。具体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1.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1.0万元;创新设计研究院平台项目资助额度单列。
四、申报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认真填写《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提交至申报人所在单位。
2.初审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校内同行专家初审,按限额择优推荐。
3.专家评审。学校科技处组织具有高级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学术声誉的专家评审。
4.审议立项。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立项。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
2.项目申报联系人:李倩,联系电话:81731893。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科学技术处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