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1月25日前向各学院(部)集中提交申报意向,由学院集中报科技处吴敏。
二、申报范围:
凡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出版的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均可申报参评。请仔细阅读官网详细申报通知,重点关注申报条件部分。
三、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
3、成果需分组申报: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经济学、管理学(图书情报学)、哲学与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与体育学、综合组(民族学、宗教学、艺术学等)、市州组。
四、材料提交:
1、网上申报:2025年2月10日—17日17:00
2、实物材料申报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装订,签署“申请者承诺”,申报责任单位盖章。申报市州组成果还需所在市州社科联盖章推荐。
(2)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4)所有申报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5)提交实物材料:2025年2月21日17:00前。
校内联系人:吴敏 联系电话:81731893
科技处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