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6-03-12 10:22:43|浏览人次:192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官网链接:https://www.hbskw.com/p/85444.html,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以刊发时间为准),均可参评。

  二、申报条件

  (一)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需由第一作者申报,申报者不是第一作者的,必须征得第一作者书面同意。

  (二)非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必须征得第一署名单位的书面同意。

  (三)参评成果条件

  1.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2.系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围绕同一主题发表的论文(3篇及以上,且第一作者相同),可作为系列论文参评;

  4.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参评;

  5.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6.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论文需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7.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3)教材和教辅;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sas.csdcinfo.cn

  2.成果需分组申报:马克思主义与党建(科社)、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图书情报学)、哲学与社会学、历史学(考古学)、语言学(新闻学)、文学、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与体育学、艺术学、民族学与文化学(宗教学)、市州组。

  3.实物材料要求:

  (1)经网上审核通过的《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1份。双面打印装订,签署“申请者承诺”,申报责任单位盖章。

  (2)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和复印件1份(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我校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文敬

  联系电话:027-81730695

 

 

科学技术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