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6-05-21 10:41:33|浏览人次:419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长江文化研究院和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度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公告》(官网链接:https://www.hbskw.com/p/86494.html),现就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说明

  (一)2026年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设年度课题和文库课题两类,均为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年度课题聚焦长江文化领域具有重要学术基础价值与重大发展战略意义的问题开展深度研究,重点围绕长江与中华文明关系,长江文化源流谱系、体系建构,江河文明交融,长江文化活化利用以及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开展系统性研究。

  文库课题旨在鼓励专家学者围绕上述研究内容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交叉性研究。

  (二)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着眼尊重学者自主探索、激发学术创新活力,不发布具体课题指南。申报人根据自身研究基础,按照课题类别定位和要求,细化研究问题,自拟题目申报。题目表述要符合项目定位,导向正确、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湖北省社科基金课题管理相关规定;在相关领域具有较深学术造诣和科研能力,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履行科研组织职责。

  2.年度课题申报人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深厚学术积累;文库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类型的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本专项其他课题申报。在研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须有相关领域的学术资源,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报课题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4.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成果介绍等。文库课题申报人还应同时提交不少于18万字的原创书稿。

  三、评审立项

  长江文化研究院、湖北省社科规划办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集中评审,择优公示立项。

  四、经费支持

  根据预期研究成果,年度课题每项按照35万元和2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分期拨付;文库课题每项资助经费按照15万元的标准,立项后一次性拨付。经费使用按照《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五、课题管理

  1.资助标准35万元的年度课题,研究周期为自立项通知印发之日起2年;资助标准25万元的年度课题,研究周期为自立项通知印发之日起1年半。确需延长研究周期的,应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2.资助标准35万元的年度课题,须出版不少于25万字的相关学术专著,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文章1篇;在中文核心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文章2篇。资助标准25万元的年度课题,须出版不少于25万字的相关学术专著。年度课题成果应完成正式出版,并在正式出版后2个月内向长江文化研究院提交样书。文库课题成果应在课题立项后1年内,由长江文化研究院和湖北省社科规划办指定出版社统一正式出版,出版后方可申请结项。

  3.所有课题阶段性成果与最终成果,均须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成果"标识,文库课题不得同时加挂多个项目资助字样。未按要求标注的,不予认定结项。长江文化研究院、湖北省社科规划办对资助成果享有优先使用权。

  4.课题负责人对发表、出版的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课题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湖北省社科基金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名义发表、出版的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导向和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5.鼓励学者围绕长江文化研究持续深耕。对于获得立项并顺利结项的团队,择优跟踪扶持。

  六、材料报送

  (一)年度课题

  1.课题负责人于6月22日前登录教科研管理平台(http://v4849.kypt.chaoxing.com/),点击工作台-项目申报,选择“2026年度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年度课题”,提交电子材料。

  2.各单位于6月23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课题负责人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纸质材料须与线上提交的电子版一致。

  (二)文库课题

  1.课题负责人于7月3日前登录教科研管理平台(http://v4849.kypt.chaoxing.com/),点击工作台-项目申报,选择“2026年度长江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文库课题”,提交电子材料(附查重报告)。

  2.各单位于7月4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课题负责人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纸质材料须与线上提交的电子版一致。

  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均可点击系统申报任务标题进行下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组织动员和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材料质量

  联系人:陈文敬

  联系电话:027-81730695

 

 

科技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