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原创文章|发布时间:2026-06-16 10:48:38|浏览人次: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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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31号),官网链接:https://hudong.moe.gov.cn/s78/A13/tongzhi/202606/t20260612_1440558.html。现就我校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最终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央主要报刊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或咨政专报,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实践类活动中获得认可的教学典型案例。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二、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学校申报安排

  (一)6月18日17时前各单位统计意向申报情况,并将申报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科技处。

  (二)6月18日-7月9日申请人完成申报书填写。

  (三)7月10日前将申报书报送至科技处,由科技处上传至申报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文敬

  联系电话:027-81730695

  附件:1.申报统计表

      2.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科技处

2026年6月16日